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节能办      时间:2024-10-08 15:25

 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原墙革办、散装办整合而成)由黄编文[2015]31号文确定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负责组织制定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的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的科研、生产、销售、设计、施工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保温材料的研究、生产、设计、施工及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审核生产建筑节能材料建设项目、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节能改造项目和节能验收等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墙材革新、建筑节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墙材革新、建筑节能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等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事业编制人员11人,退休人员10人,长期聘用人员4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2023年末实有人数为27人。内设四个科室:综合科,建筑节能科,墙革管理科,散装水泥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注: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2.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6.43万元,下降42.83 %,主要原因是墙革专项基金返退项目比2022年减少3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82.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6.43万元,下降42.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2.3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82.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6.43万元,下降42.83%。其中:基本支出164.29万元,占本年支出42.97%;项目支出218.02万元,占本年支出57.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2.3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6.43万元,下降42.83%。主要原因是墙革专项基金返退项目比2022年减少300万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31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8.4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墙革专项基金返退项目比2022年减少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配套费预算的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8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8.48万元,下降43.66%。主要原因是墙革专项基金返退项目比2022年减少3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科学技术(类)支出4.80万元,占1.29%。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2.节能环保(类)支出87.96万元,占23.63%。主要是用于能源节约利用。

3. 城乡社区(类)支出279.55万元,占75.08%。主要是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4.49万元,支出决算为37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2%。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安家费和学位津贴没有在年初预算安排。

2.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属于省拨资金不计入年初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59.4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所列墙革专项基金返退预算项目未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万元,本年支出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绿色建筑创建工作。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2.88%。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19.86%。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每年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费用有波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用于两辆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对比预算无增减。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42.88%;较上年减少0.85万元,减少1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每年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费用有波动。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用于两辆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与维护。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对比年初预算无增减。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 年本单位保证了日常工作的高效运转,实现了部门职能,有效实现了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2.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其他专用名词。

我单位无其他专用名词。

部分   附件

附:2023年度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黄石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基本支出总额

164.29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

218.02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20*执行率)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459.49万元

382.31万元

83.2%

16.64

年度目标:

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职能,已完成各项职能目标。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竣工面积185万㎡,占省定目标值(170.5万㎡)的108.5%。

2.新建绿色建筑竣工面积411.71万㎡,占省定目标值(161万㎡)的255.72%。

3.散装水泥已完成1121万吨,占省定目标值(1115万吨)的67%101%4.预拌混凝土已完成496m³,占省定目标值(395m³)的125%5.预拌砂浆已完成14.2万吨,占省定目标值(7万吨)的202%6.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87万㎡,占省定目标值(17万㎡)的122.76%。7.新增建筑节能能力4.85万吨标煤,占省定目标值(4.21万吨标煤)的115.2%。8.新增节能建筑面积451.76万㎡,占省目标值(201万㎡)的224.76%。其中,居住建筑面积307.82万㎡,占省目标值(141万㎡)218.31%。公共建筑面积143.94万㎡,占省目标值(60万㎡)239.9%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在职职工11人,劳务派遣人员4人劳务支出,工资、社保、医保、公积金、单列核定绩效、劳务支出均支付到位,工资保障率达到100%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日常监督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及商品和服务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100%

100%

10

具体指标

在全市推广应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目标均超标完成

100%

10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能源节能

≥95%

10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使人民群众享受到长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90%

100%

10

环境效益指标

促进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证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

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群众满意度

≥95%

100%

10

总分

96.64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按照计划,全年目标任务已完成。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是积极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大幅提升绿色建筑水平。进一步严格落实湖北省地方《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和《黄石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是严格实施《黄石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和《市住建局关于实施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做好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和星级认定工作。

是继续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总目标指引之下,鼓励绿色建筑标识申报,指导大冶市、阳新县申报绿色建筑,提高县级绿建品质,向高端绿色建筑规模化方向发展。

是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材类别范围,鼓励企业申报绿色建材标识,推动高性能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自保温应用,健全保温系统产品体系,发展加气块板材,积极引导我市工程项目使用获得绿色建材标识的绿色建材产品

是针对预拌行业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为预拌行业发展“破局”。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为预拌行业高质量发展“赋能续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