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1-30 14:24

黄石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2023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1、2023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四、专用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黄石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2023年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对本市区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督执法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2)监督施工企业执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搞好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防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的决定;(3)组织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安全技术培训,监督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安全继续教育的落实情况。(4)推进建筑机械设备“一体化”运行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黄石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以下简称安全站)组建于1985年5月,经市编委黄编(1985)18号文批准成立,核定编制7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07年根据黄编办(2007)35号文调整编制至13人。现在职职工18人,其中在编在职人员13,聘用人员5名,退休职工6根据原市建委《关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类别的通知》(黄编文〔2015〕153号)文件精神,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1、2023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总收入16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01万元;与上年收入预算151.02万元,相比上年增加13.99万元,9.26 %。主要因为本年度我站招硕引博招聘两名职员
  2023年预算安排总支出16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01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6.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5.7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3“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购置费0万元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4.1万元相比较持平。
    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资金政府采购计划为0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站现有固定资产55.6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2.05万元,专用设备2.9万元,家具用具0.7万元。无形资产55.44万元。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我站无重点项目预算
  四、专用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4、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5、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6、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7、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8、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0、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11、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2、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4、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