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预算公开

   时间:2023-01-29 17:19

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三、2023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1、2023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专用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质监站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一、单位基本情况

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8552日。单位性质按市编办文件,原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非税收入,取消收费后,质监经费列入城维费拨款,于201512月底列入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依据市编委黄编文[2015]153号)定编岗位16个;退休4;第三方派遣人员10(其中消防验收人员4人)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主要职责是承担黄石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消防验收工作。


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1.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推进全市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质量手册推广,推进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

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市区层级划分后的备案抽查工作。

开展全市工程质监双随机一公开以及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工作。


三、2023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1.2023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总收入21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11万元;与上年收入预算178.44万元相比增加32.67万元,18%。主要是因为2022年有人员调整。

2023年预算安排总支出21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11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190.59万、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万)。与上年支出预算178.44万元相比增加32.67万元,18%。主要因为2022年有人员调整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23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无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4.5万元相比无增无减用于1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

2023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8.9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重点项

六、专用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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