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燃力热气管理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计财科      时间:2019-02-12 15:00

 

黄石市燃力热气管理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基本情况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三、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2019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四、专用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七、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八、2019年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2019年预算说明
 

  一、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概况基本情况
  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2年,为市政局管理的正科级一类事业单位,编制16人,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现有职工18人(其中在编在岗职工14人,长期聘用职工1人,劳务派遣2人,临时工1人),退休职工6人。2006年根据黄编办[2006]01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市燃气办加挂“黄石市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分站”的牌子,2011年根据黄编办发[2011]83号文件的要求,我办更名为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市燃气热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主要业务范围是燃气热力管理、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和燃气热力管道施工安全技术服务。日常具体负责对我市燃气热力供气经营市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场、燃气热力工程市场管理;同时还负责对大冶、阳新燃气行业业务工作指导。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燃气热力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策,拟定起草全市燃气热力行业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燃气热力宏观调控,对全市燃气热力行业依法进行管理。
  2、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宏观经济的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全市燃气热力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处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忠武输气管道保护及监督工作。
  4、负责对大冶市、阳新县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管理的监督和业务工作指导。
  5、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热力工程报建的初步审核工作。
  6、负责对燃气热力工程建设实施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办理燃气热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和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手续。
  7、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的初步审核及燃气经营许可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对燃气热力行业的服务质量和供应安全监督管理;对燃气储配站、门站、调压站、气化站、加气站、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和热力阀门室、热力站、冷热交换站的安全监督检查。
  9、负责全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单位的资质初步审核和安装维修品牌燃气器具产品备案手续及燃气燃烧器具的售后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全市燃气热力行业主要岗位人员培训工作,办理上岗证件,并对证件使用实行监督。
  11、依法查处燃气行业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参与燃气热力事故调查处理。
  12、负责受理燃气、热力行业来信、来访和不良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黄石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2019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2019年预算收入177.13万元。
  2、2019年预算支出177.1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62.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0.85万元;绩效工资51.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2.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11万元;住房公积金13.4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54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7.5万元;工会经费2.24万元;福利费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万元。其中:退休人员经费0.5万元;医疗费补助1.25万元。
  3、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177.13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177.04万元,基本持平。
  (二)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三)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1万元,其中:货物类1万元(办公耗材0.5万元、车辆维修费0.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只能在日常公用经费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对于2019年城维费安排的项目无法进行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特说明。
  (四)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我办运行经费12.5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54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