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黄石港城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书面申请、所在社区的受理、城区住房保障和民政部门初审、入户调查和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截止2020年底共有13户家庭,其中(低保家庭8户、低收入家庭4户、优抚对象家庭1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根据《2020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方案》(黄建文〔2020〕23号)的规定,拟视公租房房源情况,予以轮候配租。
为保证住房保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大市民如发现公示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或计分有误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联系电话:0714-6582820,联系人:刘女士)反映。详情请见附表。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