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租房承租户家庭申请,城区保障部门初审、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截止2020年10月14日共1户申请家庭符合调整保障人口条件。根据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拟对其调整。
为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大市民如发现公示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或有误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公租房所在辖区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14-6582820。详情请见附表。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4日
作者:张红萍 来源:住房保障中心 时间:2020-10-21 09:58
经公租房承租户家庭申请,城区保障部门初审、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截止2020年10月14日共1户申请家庭符合调整保障人口条件。根据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拟对其调整。
为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大市民如发现公示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或有误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公租房所在辖区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14-6582820。详情请见附表。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