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编号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预售项目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
预售幢号 | ||||||||
监管账户 | ||||||||
监管账号 | ||||||||
监管银行 | 开户行行号 | |||||||
预售面积 | ㎡ | 预售总金额 | 元 | |||||
性质 | 面积(㎡) | 套(间) | 金额(元) | |||||
住宅 | ||||||||
非住宅 | ||||||||
重点资金总额 | 元 | |||||||
预售许可日期 | ||||||||
重点资金申请金额 | (大写) (小写) | |||||||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 | ||||||||
收款单位账号 | ||||||||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 ||||||||
收款行行号 | ||||||||
资金用途 | ||||||||
本公司承诺所提交的申请办件材料、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特此承诺。 企业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
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意见 | 账户当前余额 | 元 | 截止时间 | |||||
重点资金申请金额 | 元 | 重点资金申请比例 | % | |||||
重点资金使用节点 | 拨付后账户资金余额 | 元 | ||||||
重点资金应保留余额 | 元 | 重点资金剩余比例 | ﹪ | |||||
申请拨付资料齐全,满足 重点资金使用节点要求,监管账户资金情况已核实,重点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已核实,拟同意拨付重点监管资金人民币 (小写:¥ 元),请领导审批。
初审人: 复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领导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