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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月份城区住宅物业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检查结果的通报

作者:黄畅   来源:物业管理中心      时间:2023-09-28 14:29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和《黄石市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住宅小区提质攻坚行动方案》工作安排,市住建局联合各城区住保局于2023年8月11日至22日,对我市城区住宅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物业服务质量较好的小区(列入“红榜”)

1.黄石港区磁湖御景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

该小区公共环境卫生整洁、公共秩序规范,物业企业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积极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责任义务。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条,通报表扬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

2.西塞山区扬子吉龙湾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黄石市扬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规范服务,积极参与小区环境各项理行动,小区现场检查无卫生死角停车有序公益广告齐全无污损绿化维护较好环境整体干净整洁,安保服务到位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条,通报表扬黄石市扬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物业服务质量较差的小区(列入“黑榜”)

1.黄石港区银河幸福汇(又名银海华山公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黄石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该小区环境卫生日常保洁不到位,小区公共区域卫生死角未及时清理,电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物业费收支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未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条,通报批评黄石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西塞山区山语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湖北瑶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该小区黄土裸露,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公共区域杂物堆积严重。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条,通报批评湖北瑶琪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下陆区大可闻书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黄石大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小区垃圾临时堆放点管理不到位、不及时清理,楼道内有杂物和垃圾堆放,自行车在一层大堂处乱停乱放,电梯内广告未清理干净,拖把池有杂物未清理。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条,通报批评黄石大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湖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建设规〔2023〕5 号),本次通报作为物业企业星级考评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