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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内2起骗取公积金行为被识破 骗取人将纳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作者:丁欢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20-11-25 16:54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11月份我市有两名公积金缴存职工制造虚假资料骗取公积金被识破,这也是今年以来黄石仅有的2起案例。

11月2日,我市缴存职工汪某某到团城山营业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声称其爱人在福建省三明市单独购入商品房一套,现申请提取其在黄石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该中心工作人员认真核查资料后,发现汪某某提供的资料中,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不动产权证号与不动产权证上显示的证号不一致。为确保资金安全,11月5日,该中心向福建省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函,请求协助调查。当日下午,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回函,其核查结果显示,汪某某提供的结婚登记证书与房屋不动产权证均不属实。

11月11日,我市缴存职工陈某某亦同样前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而购房地同样在福建省三明市。该中心再次向福建省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函,请求协助调查。回函再次显示:提取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证书与房屋不动产权证均不属实。

同样是材料齐全,同样是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同样是福建三明市购房……一个月内发生的两起骗取公积金案件引起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警觉。

“应该是黑中介行为。”该中心资金筹集科科长周颖分析,由于该市的信息在网上无法查实,让他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由于二人制造虚假资料骗取公积金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正常提取工作秩序。根据《黄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他们将被取消5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资格,因其严重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公积金失信名单,并将其骗取行为通报至所在单位。若骗取公积金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若已提取公积金将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