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19首页 > 政务服务 > 办事大厅 > 信用住建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售后返租等违规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来源:开发办      时间:2019-12-04 10:26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近期我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售后返租”、“违规销售”、“虚假广告”、“过度宣传”等现象和问题,11月27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售后返租等违规行为的通知》。

    一是针对“售后返租”行为,要求开发企业及其委托或聘请的第三方代理销售机构实行“预售承诺制”,在申请预售许可时,对“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等违法行为进行书面承诺,同时,要求开发企业每月定期向开发办报送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和销售等信息。二是针对“违规销售”行为,要求开发企业及其委托或聘请的第三方代理销售机构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银行定存等方式向房屋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若存在违规预售行为的,我局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对整改不到位的,暂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对拒不整改的,根据《关于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对房地产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方案的通知》、《黄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将企业纳入信用信息管理,情节严重的,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惩戒。三针对“虚假广告”及过度宣传行为,凡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虚假广告、过度宣传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项目,暂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项目,暂停其商品房网签资格,暂缓预售监管资金拔付,暂缓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