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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黄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住房保障中心      时间:2025-11-19 14:54

各社会主体:

我市2021年发布的租金标准《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黄建〔2021〕27号),在2023年底申请继续执行两年,现在两年即将到期。由于市场房屋租金浮动指数不明显,市场租金大体处于平稳状态,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租赁现状,拟继续延期执行2021年《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至2027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各社会主体于11月27日17:00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409772915@qq.com。

(联系人:詹女士;电话:6203326)。

附件:《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