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主体:
我市2021年发布的租金标准《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黄建〔2021〕27号)即将过期。由于市场房屋租金浮动指数不明显,市场租金大体处于平稳状态,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租赁现状,拟继续执行2021年分布的《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即2021年租金标准有效期延期两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15日17:00前,将反馈意见的电子版发送至452439185@qq.com(联系人:王磊;电话6203326)。
此公告!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