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消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 证 明 名 称 | 证 明 用 途 | 索要单位 |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
1 | 建设资金落实证明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市住建局 | 建设单位承诺 |
2 | 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 监理企业(乙、丙级和事务所)经营地址变更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3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通知书 | 监理企业(乙、丙级和事务所)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等事项的变更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4 | 新的办公场地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借)合同和所租(借)场 地的产权证明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地址变更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5 |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测机构变更通知书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金、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6 | 工商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变更通知书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 本金、股东、经营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7 | 工商部门出具的注册资金、股东变更通知书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注册资 本金、股东、经营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序号 | 证 明 名 称 | 证 明 用 途 | 索要单位 |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
8 | 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申请的初审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9 | 工商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变更通知书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申请的初审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10 | 工商部门出具的注册资金变更通知书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申请的初审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11 | 工商部门出具的经营地址变更通知书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变更申请的初审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12 | 企业新办公场所证明 | 建设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核准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营地址变更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13 | 工商变更通知单 | 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经济类型、单位地址等事项的变更 | 市住建局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代替 |
14 | 学历证明 | 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 市住建局 | 不再需要提交 |
15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 市住建局 | 改为部门核查和信息共享等方式 |
16 | 在本市无住房证明 | 单位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 | 市住建局 | 改为部门核查和信息共享等方式 |
17 | 住房情况证明 | 申请租赁补贴 | 市住建局 | 改为个人承诺、部门核查等方式 |
序号 | 证 明 名 称 | 证 明 用 途 | 索要单位 |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
18 | 开发企业从业证明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 市住建局 | 改为部门核查等方式 |
19 | 原单位公房还建被拆迁人的产权归属证明 | 原房屋拆迁还建房,单位公房处置给个人,被拆迁人登记办证前,将原产权调换协议改为货币补偿协议需提供的证明 | 市住建局 | 改为部门核查等方式 |
20 | 身份证明 | 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 市住建局 | 改为证件替代 (身份证、户口本等)等方式 |
21 | 户籍证明 | 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 市住建局 | 改为证件替代 (身份证、户口本等)等方式 |
22 | 婚姻证明 | 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 市住建局 | 改为证件替代(结婚证等)等方式 |
23 | 房屋登记信息记录证明 | 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 市住建局 | 改为个人承诺、部门核查等方式 |
24 | 学历证明 | 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 市住建局 | 改为证件替代、网络核验等方式 |
25 | 职称证明 | 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 市住建局 | 改为证件替代、网络核验等方式 |
26 | 低收入证明 | 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 | 市住建局 | 改为证件替代、个人承诺 和部门核查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