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服务机构的公告

作者:孙健   来源:法规科      时间:2023-02-06 08:50

各潜在立法服务单位:

为做好《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草拟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立法相关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服务机构遴选。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建立立法团队或课题组,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2.2立法过程前中后期调查与研究,征求各方面意见。

2.3收集资料,起草法规草初稿。

2.4征集各方对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

2.5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及组织调研咨询考察活动。

2.6法规草案、起草说明和立法参阅件等材料并上报市政府

2.7立法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

2.8完成法规送审中的修订及人大“三审”过程中所有的审定修改完善及相关保障任务。

3、服务单位最高限价:30万元。

4、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5、服务合同签订及支付方式:由市住建局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委托合同签署后预付40%,《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后支付余下的60%。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1、资格要求: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机构均可,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0年1月至今)完成过1项立法类项目的服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持有副高以上职称且近3年内(2020年1月至今) 完成过一项立法类项目的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承诺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各投标人对提交的投标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提供书面承诺。

4、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后为准。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审查

招标人组建遴选小组。开标现场由遴选小组对各投标人进行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能进入比价或评分阶段。

1、资格性审查

依据有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采用资格评审入围办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的资格。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投标人资质及证明文件不满足遴选文件要求或过期失效的情况的,经遴选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2、符合性审查

遴选小组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遴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经审查,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于无效相应文件:

2.1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投标文件不符的;

2.2未按照遴选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2.3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4法人授权委托书无法人签章或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

2.5对无效投标文件须由遴选小组进行复核确认,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进入评分阶段。

评分办法

1、当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5家)的,本次遴选采用比价方式确定中标人,以合理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最接近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基准价为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合理低价计算方法为: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报价与基准价差值相等,则按报价较低、业绩数量较多、拟派出立法团队素质较高等进行逐项比优,选定中标人。

2、当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大于5家(含5家)的,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遴选小组分别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企业业绩、服务方案、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其中:报价评分占30%,商务评分占70%,最终得分为两部分得分之和(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具体评标细则见下表:

项目

评审因素

得分

评审(分)标准

投标报价总分

(30分)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准价为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的平均值。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出1%扣0.7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由此得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

30-丨(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丨×100×E

E取值0.75或0.5;

商务部分总分

(70分)

企业资

5分

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企业业绩

20

近3年内(20201月至今)完成过1项以上立法类项目的服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增加一项得4分,共计20分(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业绩

20

拟派项目负责人3年内(20201月至今) 完成过1以上立法类项目的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得2共计10分(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人员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每人2分,共计10分(需提供职称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服务方案

20

1、总体招标方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总体方案,方案包括对本立法工作的理解、重难点分析、主要服务措施等,评审小组对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价:0-5分;

2、服务流程、服务保证、保密与廉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招标服务流程、服务保证、保密与廉洁措施,评审小组对服务流程进行评价:0-5分;

3、进度保障方案。投标人需提供采购项目进度保障方案,方案需说明响应人通过哪些方式保证招标人委托项目按时保质完成。评审小组对进度保障方案进行评价:0-5分;

4、突发事情解决预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情解决预案,评审小组对突发事情应急预案进行评价:0-5分;

服务承诺

5

有保证不更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事项的承诺,且服务要具体、全面、有明确的较好的惩罚措施,0-5分。

总分

100分

、投标文件要求、递交地点及时间

1、遴选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投标报价、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原件(签章)、企业资、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套),送达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遴选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2914时 30 分,地点为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市直集中办公区号楼 317 会议室。我局将于20232914 时 30 分组织现场开标。

3、遴选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将被拒绝;未按要求密封遴选响应文件,视同无效投标。

4、联系人:孙健     电话:  0714- 6376378    

邮箱:523978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