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网站总体公开情况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 年修订版,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2020 年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1.总体公开情况
2020 年,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两会”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服务民生、服务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局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为载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我局网站主动公开住建领域的信息:
(1)公示公告类:规划和统计信息 15 条,财政资金 62条,政府采购 34 条,重点工作 19 条,扶贫工作 81条,住房保障 74 条,房屋安全 29 条,房屋征收 9 条,房屋改造 28 条,通知公告 239 条,局发文件 34 条,商品房预售和现售公告 55 条,物业服务公示 95 条,工程项目遴选公告 123 条,企业资质审批公告 79 条; (2)行业数据类:项目数据 20 条,企业数据 120 条,房屋数据 31 条,信用信息 33 条。 (3)专题专栏类:全国两会精神 31 条,习近平重要讲话 13 条,十九届五中全会 7 条,主题党日活动 18 条,学习十九大 20 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4 条,精准扶贫 22 条,创建文明城市 36 条,疫情防控 20 条,扫黑除恶 13 条,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8 条,两学一做 12 条,建议与提案办理 32 条,时代楷模 16条。
2020年度政府公开信息类型比例图
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
(1)微信公众号:群发信息 144 条,自建栏目信息 452
条;
(2)官方微博:发布信息 179 条。
2. 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
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
官方网站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和版块重新编排设
计如下:
“政策”栏目:公开国家、省、市和我局出台的相关政
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和政策解读。
2020 年度我局网站公开法律法规文件 10 条、规范性文件9条、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5 条和政策解读 21 条。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公开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公开我局的信息公开制度规定、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的子栏目有:
1.领导简介:公开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和工作分工
2.机构简介: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能,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和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3.财政资金: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 23 条和财政专项资金信息23 条;
4.政府采购:公开我局各项目采购、询价公示信息 35条;
5.重点工作:公开重大项目的建设实施情况 22 条;
6.公益事业:公开扶贫工作 22 条、住房保障 6 条、房屋安全 16 条、房屋征收 9 条和房屋改造 15 条相关信息;
7.招考录用:公开我局招聘和录用结果公示等信息 13条;
8.行业数据:包含“项目数据”——公开重点建设项目、棚改征收项目、住房保障项目信息 23条,“企业数据”——公开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中介机构等资质审批信息 113 条,“房屋数据”——公开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包括商品房和存量房相关数据 26 条;
9.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包含通知公告、党建人事、局发文件、“双随机、一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督查和回应关切等信息共 350 条。
3. 互动交流公开情况
我局网站"互动交流"栏目是社会公众信访反映问题的渠道之一,也是我局作为房地产和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在线受理和及时回复房产行业的有关举报、咨询、投诉及其它要求解决问题的事项,能够实现我局领导和社会公众的良好互动。为更好的解决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管理和为民服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现将栏目的数据分析如下: 自 2020 全年共受理群众有效意见 192 起,回复率达 100%。问题主要集中在房证办理、新房交房、物业管理、棚改拆迁、交易合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
我局网站"回应关切"栏目主要聚焦于老百姓日常生活
中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内容方面及时发布有关
房产和建筑行业的有关常识、案例、解答以及纠纷,在发布
的形式方面则是采取文字、视频和动漫等多种老百姓所喜闻
乐见的方式直观地解答民众们心中的疑问。为更好地展示我
局在"回应关切"栏目中发布的各类信息,现将栏目的数据分
析如下:
设置了 “建议提案办理”栏目,2020 年共发布了 32 条建议
和提案的答复。
4.住建重点工作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设置了“重点工作”栏目,重点公开了 2020 年我市住建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如沿江大道工程、磁湖湿地公园、有轨电车、天津路改造、武汉路人行天桥、老旧小区改造、红色物业等信息。
5.政策解读
我局紧紧围绕群众高度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整理了 2020 年全年省市县等各级颁布印发的各类重要政策,搜集重要政策同步解读文件,深入地宣传解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
加大公开力度:分别增加了有关于十九届五中全会、“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建议、网络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重要政策及法律的有关解读,该栏目的信息发布数量从 2019 年的 7 条增加至 2020 年度的21 条。
规范公开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政策法规的公开方式,根据 2020 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市直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相应规范性文件的文号、文件名、发布单位、成文时间和发布时间等信息。
增强解读方式:在政策解读的发布形式方面进行了创新,在原有的纯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增加了视频解读、图片解读和动漫解读等老百姓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可以更加直观、更加利于理解地为民众们解读各级政府单位发布的政策。
6.信用住建
“双随机、一公开”: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放管结合。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执法缺位或重复执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我局在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管理监督检查和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等多个领域共开展了 9 次随机抽查工作并公开了相应的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相应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包含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
行政许可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面新增行政许可结果和行政处罚决定两个栏目,对于许可结果和处罚结果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许可结果公开信息有 126 条,处罚结果公开信息有 97 条。
政务督查:2020 年度督查、巡查 10 余次,质量监督抽检、监测共一百频次,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巡查的范围涵盖了征收工地、房屋安全、历史建筑、装修工程等多个领域,在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于环境卫生、拆除安全、勘察结构、消防、节能施工等方面。针对在督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奖惩,并及时地公开了整改落实情况和奖惩情况。
7.便民服务
为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认真履行我局的工作职责,强化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使得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我局 2020 年新增房地产市场监管专栏,该栏目下面包含有购房、交易、税费和租赁四个子栏目。
购房栏目:公开二手存量房出售房源的区域、坐落的位置、面积、楼层、中介结构和价格等基本信息,目前登记在售的二手房信息有 18 条。公开在售商品房的项目名称、地址、所在区域、总套数、在售套数和各类销售排名。
交易栏目:公开商品房预售备案、商品房现售备案、经济适用房(集资房)资格审核要件和流程、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上市审批需提交资料并且提供相应合同手册和表格以供下载。
税费栏目:公开商品房契税的计算公式和物业维修资金
标准,二手房的契税、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
所得税。
租赁栏目:公开现行租赁的办理须知、管理方法和税收
标准。
8.答疑解惑
我局围绕老百姓重点关注的、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不同问题,新增了解疑答惑专栏并在该栏目上给出有针对性的、通俗易懂的解答,取得较好的答疑解惑的效果。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解答的范围涵盖红色物业、老旧小区改造、买房租房、房产交易税收等领域。二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制作动漫、文字讲解、你问我答、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科普了契税计算、租房资金管理、房屋安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行业知识和法律法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 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13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 2019 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 2020 年增加或减 | 处理决定数量 (指 2020 年办 件量) |
|
| 少的事项 数,减用负值表示,如 -8) |
|
行政许可 | 12 | +7 | 231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 2019 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 2020 年增加或减 少的事项 数,减用负值表示,如 -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 2020 年办 件量) |
行政处罚 | 178 | 0 | 9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 2019 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 2020 年增加的收费项目 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 2020 年以政府 集中采购方式采购 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 2020 年以政府集中采购 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 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1 | 2390781.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 年我局新收依申请公开 6 条,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其中予以公开 5 条,部分公开 1 条,予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已及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申请人,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讼情况
2020 年我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19 年我局发布了《市住建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其他信息公开制度已编写但未正式发文。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重视度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
(二)改进措施。为加强我局官方网络媒体(包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2020年 6 月,我局正式发布了《市住建局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同时每月对各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公示,并且加强了信息发布的责任落实。围绕 2020 年重点工作、重大会议精神等,局网站增加了疫情防控、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特色专栏。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为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干部职工培训必修课程。2020 年 10 月我局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培训班,邀请局法律顾问主讲,就2019 年 4 月 3 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详细和全面的讲解。通过此次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对依申请公开新规定以及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增强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并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湖北省政府和黄石市政府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发布了《2020 年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就机构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和政策解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六大要点进行了全面贯彻落实。
公益事业信息公开情况:除原有住建业务和专题专栏之外,我局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新设置了“公益事业”栏目,重点公开扶贫工作、住房保障、房屋安全、房屋征收和房屋改造等信息。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