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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发言摘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作者:朱宁宁   来源:法治日报      时间:2020-12-22 17:10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观念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蒋建国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政治方向。要把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组织编写《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问答、通俗理论读本,组织召开理论研讨会,组织中央媒体推出重磅通讯、系列评论、专家访谈、理论文章等,深入阐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开创性意义。

着力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强统筹规划,加快立法步伐,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用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的制度规范。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研究出台一批有实践需求、工作基础的法规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维护社会主流价值。

积极主动做好新闻宣传,增强法治领域舆论引导前瞻性主动性。要充分发挥媒体融合新优势,制作推出新媒体产品,深入宣传宪法法律的重要地位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学习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实际行动。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对外宣介中国法治建设进展。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在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利用电影、电视剧、戏剧等艺术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宪法法律融入日常生活,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不断提升宪法法治教育质量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青少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未来和希望,学校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阵地。近年来,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抓好课堂教学。会同司法部发布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编写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教材,深化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改革。二是创新学习形式。通过持续开展“宪法晨读”和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实现了各省(区、市)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覆盖,大中小学各学段全参与。今年以来,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在线学习的人次已接近60亿,7000多万名学生通过在线学习、考试成为“宪法小卫士”(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60%和80%以上)。三是健全条件保障。各地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微视频、多媒体教学课件等优质资源供学校组织开展线上学习,建立10多个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研究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在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质量上取得新进展。

要聚焦关键环节,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宪法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四史”教育紧密结合;加强民法典教育;优化教材建设,把法治知识转化成学生易学爱学的内容;加强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在教师“国培计划”中增加专门项目和宪法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教师网络法治培训。

要抓好人才培养,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深化法学专业类教学改革;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深化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人员互聘的“双千计划”;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

要拓展教育资源,持续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丰富国家宪法日教育形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的教育。

要营造良好环境,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健全教育领域依法行政的实施与监督机制;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办学,引导青少年深化对宪法法治精神的理解和认同,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宪法理论研究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陈训秋

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在实践中,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按照宪法的规定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要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深刻认识到,我们坚持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所谓的“宪政”本质上是不同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要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为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宪法学专家学者加强宪法理论研究,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宪法理论支撑;服务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宪法实施;着眼于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围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等问题,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专家咨询报告等;充分发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平台作用,普及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

担负法定职责完善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江必新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立法节奏,提高立法质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截至目前,已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23件,修改法律71件次,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1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4件。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的立法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在新时期、新阶段,加快完善法律体系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宪法法律委承担着法律草案统一审议等工作职责,也承担着服务人大及其常委会推动宪法实施与监督的工作职责。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法定工作职责,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要发挥好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持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要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用科学管用的法律制度保障新发展格局的构建,确保“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完成;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积极推进重要领域立法,抓紧补齐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方面的法律短板,确保立法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要通过立法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着力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党和国家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供法律支撑,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贺荣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国家审判机关职责,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人民法院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必须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人民法院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必须推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民法院是法律规则的适用主体,也是健全完善法律规则的重要推动力量。要通过审判工作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配合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在适用法律中,根据司法实践反映的问题,经法定程序制定司法解释,并按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当前,重点是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民法典相关法律,扎实做好司法解释清理工作,为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奠定坚实基础。

人民法院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必须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责。切实维护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等犯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人民法院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司法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利用宪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宪法法律,促进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以“三大体系”为抓手深化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高培勇

作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组织科研力量投入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的全面和系统理论研究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这就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界明确提出了“三大体系”建设的重要使命。

我们要组织好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等相关研究机构以及全院的科研骨干,在认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基础上,着力从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大体系”有机结合的高度来全面和系统地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征、体系构成、基本内涵和制度意义,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重要思想和观点的理论研究,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两个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强化国际法学科建设,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为依托,构建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特征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为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向党和国家建言献策,履行好党和国家思想库、智囊团的职责、使命;利用各种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途径和方式,富有实效地向社会公众和国际社会全面和系统地介绍和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品格和理论风采,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宪法自信,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和宪法故事,运用法治思维和规则手段积极地开展法律领域的对外斗争,在加快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础上,坚定地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法治秩序,为不断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作出更大的贡献。

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司法部部长 唐一军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始终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工作,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今年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我们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宣传宪法紧密结合起来,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今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到宪法宣传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深刻认识“中国之治”所体现的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显著优势”,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体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坚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带头尊崇宪法、敬畏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抓住青少年这个“特殊群体”,进一步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同时,分层次抓好各个群体的学习宣传,提升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是坚持以“宪法七进”为抓手,确保宪法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宪法结合起来,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宪法精神和法治观念落地生根,真正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发挥监督职能推进宪法实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谦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保证宪法贯彻实施中责无旁贷。推进宪法更好贯彻实施,必须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责任,就是通过司法办案活动,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保证宪法法律得以统一正确实施。通过办案的特殊作用,保证法律监督的刚性,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是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推进宪法法律贯彻实施,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要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更好推进检察履职。在监督办案中切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宪法法律规定的人民权利得以实现。要把天理国法人情融入到办案中,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要把检察监督进一步做实做好。忠实履行职责,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要按照“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的要求,把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按照宪法的要求,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非公经济发展。在检察工作中,对非公企业涉罪涉案的,依法贯彻“少捕慎诉”理念,对企业经营人员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对需要判处刑罚的,综合考虑发案原因和社会效果,加大经济制裁力度,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高度重视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

四是要做好宪法的宣传普及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促进犯罪预防,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促进全社会更好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贯彻宪法精神共创美好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 朱国萍

今天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这是一个有特殊法治意义的日子。作为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站联络员,我在社区工作30年,努力结合平时一点一滴的工作来具体地贯彻落实宪法法律精神,努力推动社区依法治理与居民依法自治融会贯通。

作为来自最基层的人大代表,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之后,我都会把最新的精神带回去。特别是2018年宪法修改后,我运用老百姓身边发生的一桩桩、一件件事,开展接地气、通民意的“实话实讲”。一次次宣讲也让我意识到:学习宪法、普法宣传不是一两节课,一两个人的事情,要有持之以恒的常态。

我所在的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是全国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联络员,我切身地感受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不是一句写在文本上的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行为。我将老百姓原汁原味的意见和心声通过这个家门口的汇聚点上报到国家立法机关。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五年来,2400余人次直接参与45部法律的意见征集,51条建议被不同程度采纳。从垃圾分类到电梯加装,从“一网通办”到“一网统管”,从文明养宠到老旧小区停车位改造,从“家门口”养老到儿童友好小区创建……

现在的社区,“大家有事好商量,大家的事大家定”,以法为据、以法定理,宪法意识、法治观念正在不断深入人心。一件件“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实事,走入到越来越多老百姓的心坎里。市、区两级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都与社区开展法治互动,为社区汇聚起了更有力的法治支撑。在社区居住的外来人员,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外国人也积极参与社区法治治理活动。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我们坚信,基层社区的法治之路将越走越顺,社区生活将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