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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全国两会精神主要内容 2022两会精神要点概括

来源:新华社      时间:2022-12-28 11:08

2022全国两会精神主要内容 2022两会精神要点概括

(两会受权发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新华社北京310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2022310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34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与委员共商国是。会议审议批准汪洋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刘新成副主席所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胜利召开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并制定第三个历史决议,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人民政协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以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深入协商建言,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矢志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奋斗历程艰苦卓绝,伟大成就彪炳史册,历史经验弥足珍贵。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中,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事业发展中,特别是从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中,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政治优势,深刻把握人民政协制度和人民政协组织的鲜明政治属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等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讲话精神贯彻到政协工作之中。

  会议强调,今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人民政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迎接中共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和统一战线组织优势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切实担当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历史责任,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和建言资政、民主监督等各项工作,助推“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要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要加强对外友好交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调研总结人民政协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深化规律性认识,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广大政协委员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高质量完成好本届政协各项工作,在勤勉履职中展现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奋发进取,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两会受权发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3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3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栗战书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好人大对外工作,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两会受权发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3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3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两会受权发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3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3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检察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两会受权发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3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23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两会受权发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311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0223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中央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