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8号建议提出,要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更新老旧城区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城市更新作为当前城市存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作为老工业城市,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2019年以来,我市积极把握国家政策窗口期,坚持把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针对待改造的各类小区规模不同、特点不同以及居民诉求不同等因素,重点将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较差、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物业管理缺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对老旧小区实施水、电、路、气、安防、消防、停车、拆违、加装电梯等基础设施改造,以及配套的养老、医疗、便民商超等文教体卫商公共生活服务设施改造,通过分年度、分批次、分步骤,逐步完善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的生活品质。其中2019—2021年三年,我市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共计214个,总投资23.6亿元,累计改造污水、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管道及线路共计1232.89公里,道路刷黑133.79万平方米,修缮房屋立面25万余平方米,增设停车位1.2万个,改造建设无障碍设施9.22万平米,增加体育健身场地21个、治安视频监控探头2275个,改造建设路灯1284盏,新建(改造)口袋公园19个、文体休闲设施4216平方米。新增和提升小区绿化面积2.3万平方米,规划消防通道256条,划线消防通道禁停标识577处,增设微型消防站17个、灭火器2300余个,共计10.5万户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我市新启动老旧小区改造131个,惠及居民52630户,相关改造完成后,老旧小区基础环境配套设施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和文明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通过不断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我市始终坚持提高工作标准,完善制度建设,促进改造工作科学规范实施。
(一)积极探索,谋划城市更新。我市获批城市更新国家级试点以来,积极围绕统筹实施沿江环湖综合治理、城市畅通、“三旧两改”、城市商圈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修缮保护、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等,探索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总体规划、系统提升,分步实施、节约高效的原则。提出“保留修缮类、改造整治类、拆除重建类”三大类城市更新方式,结合建筑质量、风貌和更新需求,对更新单元内的文保建筑、历史街区、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零星危房、低效用地等更新要素进行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片区综合有机更新。
(二)通力协作,争取政策支持。我市多次赴省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争取政策,请求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支持我市增加改造计划,指导我市申报老旧小区改造地方专项债。市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央补助。2019年以来,我市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8.2亿元,占全省比例11%,争取资金量排名全省前三。
(三)完善制度,提高改造标准。结合国家和省级有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政策规范要求,我市出台了市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建立了改造计划申报规范,由住建部门牵头,城管、经信、创文等多部门共同参与,从改造计划申报源头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与拆除违建、危房整治、管线迁改、雪亮工程、文明创建、长效管理等工作同步实施。
(四)注重民意,倾听群众心声。注重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争取居民百姓的理解,发挥住建部门牵头作用,组织街道、社区、相关部门深入社区、小区与居民面对面,宣讲旧改政策,了解居民意愿,倾听百姓诉求,汇聚群众智慧,合理确定改造方案,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激发人民群众表达意见、参与旧改的热情。
(五)鼓励引导,实现长效管理。我市通过开展“住宅小区服务水平达标”“美好家园评比”“物业企业红黑榜”等一系列活动,持续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推动老旧小区实现基本的公共服务,巩固小区改造成果,健全老旧小区后期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三、下步工作重点
目前,我市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市直各相关部门正在积极配合我局共同研究制定城市更新有关政策。下步我局将以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开发建设方式转型,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一)坚持做好项目谋划。一是在征求群众改造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规划区域功能定位,谋划小区改造项目,着力解决小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短板,努力完善小区养老、医疗、助餐、家政、便民商超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充分利用城市更新国家试点优势,积极探索社会资本运作等方式,统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生活居住环境。
(二)努力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省级相关部门政策指导,及时掌握政策动向,为争取资金提前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同时针对改造任务量大面广的困难,努力争取专项债券、贷款融资等支持,缓解当前资金压力。
(三)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顺应网络社会和公民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利用民间“草根力量”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优越性,结合党员下沉社区,发动一批优秀居民代表,开展旧改政策入户宣传,并以“老百姓讲身边事”等多种形式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如何给群众生活带来实惠和便利,进而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体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持续推进长效管理。从完善小区管理体系、建立居民自治制度、塑造共同精神等方面着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尤其对公益型和自治型物业管理模式小区,探索党建引领、业主自治、社区参与、物业实施的“四方联动”机制,巩固改造成果,确保改造资金投入效益。
(五)不断加强横向协调。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精神,加大横向对接,完善多部门依职责参与旧改的工作机制,促进养老、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有关方面涉及改造内容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