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81号提案《关于防患城市更新安全隐患的提案》中提出:我市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存在小区物业管理缺位、工程质量有待提高以及野蛮施工等问题。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019年以来,我市积极把握国家政策窗口期,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针对待改造的各类小区规模不同、特点不同以及居民诉求不同等因素,重点将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较差、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物业管理缺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分年度、分批次、分步骤地逐步完善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的生活品质。其中2019—2021年三年,我市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共计214个,总投资23.6亿元,共计10.5万户居民的出行、居住等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我市新启动老旧小区改造131个,惠及居民52630户,相关改造完成后,老旧小区基础环境配套设施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做法
通过不断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我市始终坚持提高工作标准,完善制度建设,促进改造工作科学规范实施。
(一)完善制度,提高改造标准。结合国家和省级有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政策规范要求,我市出台了市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建立了改造计划申报规范,由住建部门牵头,城管、经信、创文等多部门共同参与,从改造计划申报源头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与拆除违建、危房整治、管线迁改、雪亮工程、文明创建、长效管理等工作同步实施。
(二)注重民意,倾听群众心声。注重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争取居民百姓的理解,发挥住建部门牵头作用,组织街道、社区、相关部门深入社区、小区与居民面对面,宣讲旧改政策,了解居民意愿,倾听百姓诉求,汇聚群众智慧,合理确定改造方案,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激发人民群众表达意见、参与旧改的热情。
(三)鼓励引导,实现长效管理。我市通过开展“住宅小区服务水平达标”“美好家园评比”“物业企业红黑榜”等一系列活动,持续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为,推动老旧小区实现基本的公共服务,巩固小区改造成果,健全老旧小区后期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四)守牢底线,强化安全管理。时刻紧盯安全环节不放松,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以及施工、监理、设计等各方参建单位责任。为老百姓身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坚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特别是涉及路面开挖、管线迁移时,必须做好燃气管线等防护方案,在施工、燃气、监理等单位在场的情况下方可动工。三是做好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应对极端天气,组织各地全面停工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坠落、垮塌等事故发生,并筹备物资器材以备应急抢修。四是开展危房治理攻坚行动。将危房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一并实施。杜绝改造后焕然一新的小区或其周边仍存在未整治的破旧危房影响百姓生活居住安全的现象。五是做好疫情防控。督促各地建立老旧小区工地人员健康登记台账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核酸检测,备齐防疫物资,切实把防疫工作抓精细,把防控措施落到位,把工地疫情输入传播风险降至最低。
(五)积极探索,谋划城市更新。我市获批城市更新国家级试点以来,积极围绕统筹实施沿江环湖综合治理、城市畅通、“三旧两改”、城市商圈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修缮保护、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等,探索城市更新工作机制、实施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总体规划、系统提升,分步实施、节约高效的原则。提出“保留修缮类、改造整治类、拆除重建类”三大类城市更新方式,结合建筑质量、风貌和更新需求,对更新单元内的文保建筑、历史街区、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零星危房、低效用地等更新要素进行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片区综合有机更新。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下步我局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一)坚持做好项目设计。一是在征求群众改造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规划区域功能定位,谋划小区改造项目,着力解决小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短板,努力完善小区养老、医疗、助餐、家政、便民商超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招标规范,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设计,为项目工程提供优质设计。
(二)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顺应网络社会和公民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积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利用民间“草根力量”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优越性,结合党员下沉社区,发动一批优秀居民代表,开展旧改政策入户宣传,并以“老百姓讲身边事”等多种形式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如何给群众生活带来实惠和便利,进而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体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努力推进长效管理。从完善小区管理体系、建立居民自治制度、塑造共同精神等方面着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尤其对公益型和自治型物业管理模式小区,探索党建引领、业主自治、社区参与、物业实施的“四方联动”机制,巩固改造成果,确保改造资金投入效益。
(四)不断强化安全监管。要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特别是对于高空作业、基坑作业、电力设施燃气管网改造等高风险施工项目,要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会同相关专业单位共同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文明安全施工。通过开展施工、设计、居民代表等多方联合验收,确保改造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满足百姓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