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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郭云婷   来源:住房保障科      时间:2021-10-12 15:45


《关于加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和管理的提案》其中部分建议已经着手实施,还有部分建议将在下步工作中逐步推进。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019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做好“六稳”,落实“六保”,抢抓机遇,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其作为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拉动内需,扩大投资的重要抓手。针对我市待改造的各类小区规模不同、特点不同以及居民诉求不同等因素,我们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较差、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物业管理缺位等群众反映强烈,且短期无法纳入拆迁改造的住宅小区全部纳入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三年实施计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采取试点引领、治管结合等多措并举,重点对老旧小区“水电气管网、供排水设施、安防设施、消防设施、电梯加装、停车设施、违章建筑及生活服务设施、以及配套的文教体卫商生活服务设施等”内容进行改造,逐步完善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并积极探索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联动、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的生活品质。目前,我市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老旧小区共计214个,惠及居民105056户,计划总投资额28.39亿元。

二、主要做法

我市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积极筹措资金等方面主要做法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是建立统筹协调、高位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是市领导高度重视,指导项目实施。市委书记深入一线调研,全面部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精神,研究解决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分管副市长也多次实地查勘改造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参与,指导项目实施。三是研究出台政策,提供制度保障。2020年4月,我市印发了《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2021年3月,根据国办发〔2020〕23号、鄂政办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近两年的工作实践,在积极借鉴上海市等外地老旧小区改造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下步我市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完善设施建设,提升改造质效。我市坚持“基础类必须改、完善类尽力改、提升类选择改”的思路,紧盯居民需求、聚焦基础短板,始终把老旧小区安全设施和基础设施改造作为重点。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老旧小区累计改造供水管网288公里,供电线路220.6公里,供气管道197.57公里,道路硬化刷黑218.79万平方米,雨污分流533.92公里。同时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形成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强大合力。在城管部门的配合下,近三年全市老旧小区共拆除违建36.34万平方米,其中2021年拆除14.15万平方米,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公共空间得到拓展。此外在经信部门的支持下,我市启动了通信线缆整理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有条件的按规定入地、不具备条件的实施捆扎、废弃线缆一律拆除”的原则,全面整治老旧小区线路乱拉乱搭现象,彻底消除老旧小区“蜘蛛网”。

(三)各方通力协作,积极筹措资金。一是市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9—2021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累计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共15.38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量的11%,仅次于武汉、宜昌、襄阳。二是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市级奖补政策。自2019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2021年城市配套费安排200万元用于支持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探索投融资机制。市政府印发《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融资机制实施意见》,明确由市众邦公司作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融资平台,会同城区谋划一批农贸市场、社区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经营项目,同时通过盘活、开发经营存量土地、房屋等资源,扩大资产收益,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贷款,弥补资金缺口。

(四)强化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按照“试点先行”思路,在探索实践中力推物业服务全覆盖和“红色物业”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物业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56.36%,对无党员的物业企业已全部派驻党建指导员。全市小区业委会组建完成率75.43%,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66.71%。通过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推进实施物业全覆盖,让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新颜”常驻。特别是以黄石港枫叶山、西塞山牧羊湖为代表的一批老旧小区已实现“有治安防范”“有清扫保洁”“有绿化养护”“有物业维修”“有规范停车”的物业管理“五有”服务。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

虽然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是在项目谋划、推进实施以及后期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相关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进一步发挥群众作用,保障群众利益

当前,我市部分老旧小区还存在了解群众的意愿不够深入,居民真正需要解决的集中晾晒、文化休闲、公共绿化等问题没有解决,对工程质量验收,改造后百姓认可度和满意度不高,群众的诉求通道不畅通等问题。需要立足小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机制,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引导群众参与建、管、运、监等各个环节,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成就感油然而生,促进老旧小区改造这一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利民。

(二)进一步协调专业单位,推进各方参与

目前我市改造项目涉及专业经营单位改造内容协同不够、衔接不畅。同时相关专业设施设备的最新技术没有应用到老旧小区,无法为下步提升服务质量创造条件,以便更好的满足群众需求。为此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要求全市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协调力度,各管线单位要更好地参与城市建设,紧紧围绕城市品位提升,价值提升,竞争力提升,共同努力。我局探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牧羊湖小区为试点,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水、电、气、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根据小区管线私搭乱接现状,现场提出管线迁改方案,并会同城区建设部门做好同步施工计划安排。借鉴试点成功经验,我局进一步协调专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今年6月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弱电设施改造及智慧化建设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信、城管、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线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清除私拉乱扯,规范线缆施工。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守住改造成果

目前,我市大多改造项目对后期长效管理研究不够,普遍存在重前期建设轻后期管理的现象,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形成制度,不利于固化改造成果。虽然通过物业全覆盖、红色物业等工作,许多小区都建立了物业服务机构,社区也成立了物业服务中心,但是目前机构大多还未有效运行,业委会、社区、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体系还未建立。同时,居民百姓在转变思想,建立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的意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下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倾力打造红色物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长效机制。共同构建“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体系,维护改造成果。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并指导老旧小区居民建立业主文明公约,坚决防止改造后的小区仍有违章乱搭乱建、管线私拉乱牵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