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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5号 建议的答复

作者:郭云婷   来源:住房保障科      时间:2021-10-12 15:39

《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后续管理的建议》其中部分建议我们已经着手实施,还有部分建议将在下步工作中逐步推进。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019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做好“六稳”,落实“六保”,抢抓机遇,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其作为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拉动内需,扩大投资的重要抓手。针对我市待改造的各类小区规模不同、特点不同以及居民诉求不同等因素,我们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较差、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物业管理缺位等群众反映强烈,且短期无法纳入拆迁改造的住宅小区全部纳入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三年实施计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采取试点引领、治管结合等多措并举,重点对老旧小区“水电气管网、供排水设施、安防设施、消防设施、电梯加装、停车设施、违章建筑及生活服务设施、以及配套的文教体卫商生活服务设施等”内容进行改造,逐步完善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并积极探索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联动、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老旧小区的生活品质。目前,我市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老旧小区共计214个,惠及居民105056户,计划总投资额28.39亿元。

二、主要做法

我市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小区长效管理,积极筹措资金等方面主要做法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是建立统筹协调、高位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二是市领导高度重视,指导项目实施。市委书记深入一线调研,全面部署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级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精神,研究解决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分管副市长也多次实地查勘改造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参与,指导项目实施。三是研究出台政策,提供制度保障。2020年4月,我市印发了《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2021年3月,根据国办发〔2020〕23号、鄂政办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近两年的工作实践,在积极借鉴上海市等外地老旧小区改造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下步我市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强化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按照“试点先行”思路,在探索实践中力推物业服务全覆盖和“红色物业”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物业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56.36%,对无党员的物业企业已全部派驻党建指导员。全市小区业委会组建完成率75.43%,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66.71%。通过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推进实施物业全覆盖,让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新颜”常驻。特别是以黄石港枫叶山、西塞山牧羊湖为代表的一批老旧小区已实现基本“五有”服务。试点小区建立后期长效管理机制的经验做法获得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三)各方通力协作,积极筹措资金。一是市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9—2021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累计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共15.38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量的11%,仅次于武汉、宜昌、襄阳。二是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市级奖补政策。自2019年起,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2021年城市配套费安排200万元用于支持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积极探索投融资机制。市政府印发《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融资机制实施意见》,明确由市众邦公司作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融资平台,会同城区谋划一批农贸市场、社区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经营项目,同时通过盘活、开发经营存量土地、房屋等资源,扩大资产收益,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贷款,弥补资金缺口。

三、下步工作重点

虽然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是正如您议案所提,在长效管理和资金筹措等方面还存在相关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一)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守住夯实改造旧改成果

目前,我市大多改造项目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不够紧密,对后期长效管理研究还需加强,改造成果有待进一步固化。虽然通过物业全覆盖、红色物业等工作,许多小区都建立了物业服务机构,社区也成立了物业服务中心,但真正有效运行还有一个过程,业委会、社区、物业公司“三位一体”基层治理体系的建立仍处于萌芽阶段。同时,居民百姓在转变思想,建立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的意识,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下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倾力打造红色物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快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长效机制。共同构建“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体系,维护改造成果。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出台《非专业化物业服务物业全覆盖工作指引》《黄石市城区社区红色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基本标准》《黄石市城区居民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标准》等一系列物业管理全覆盖政策,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并指导老旧小区居民建立业主文明公约,坚决防止改造后的小区仍有违章乱搭乱建、管线私拉乱牵的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强化资金保障

以民生目标为导向,发动群众参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建立改造资金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的机制。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预算上向老旧小区改造予以倾斜,并积极发行专项债缓解资金压力。二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大与水、电、气、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对接力度,协调其配合同步开展改造工程;创新机制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鼓励原产权单位充分发挥房改售房资金使用效益,优先保障老旧小区年久失修房屋的维修需要。三是引导居民适当出资。积极引导居民通过直接捐资,、使用住宅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让地小区公共收益等多渠道多方式支付相关改造费用参与和支持旧改工作。

(三)进一步整合各方力量,提升整体质效

通过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回应民声民意,按照“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分类改造”的原则,立足黄石实际,围绕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再生,提升改造品质。,立足黄石实际,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全国文明城市、山水宜居之城、历史文化名城等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统筹布局,高效推进。在具体项目实施上,整合各方力量,统一整体规划先行,统筹考虑市政、路网、园林、公安、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等各项规划计划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无缝对接。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对我们下步的工作多提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