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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住房保障科      时间:2020-10-09 10:00

 

《关于不断加大老旧社区改造力度,努力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的议案》中所提的宝贵建议部分已经实施,还有部分建议将在下步工作中逐步推进。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黄石港区老旧小区基本情况

黄石港区作为我市老城区,旧住宅区量多面广,这些房屋建设年代久远、配套设施不完善。不封闭、无门禁、无安防、雨污管网老化不通畅等问题普遍存在。经摸底,黄石港区现有老旧小区98个、涉及房屋1152栋、49473户、454.36万平方米。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将该项工作上升到国家层面,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中央资金补助范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高位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时,印发《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改造范围、改造内容、职责分工、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为扎实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切实改善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

石港区抢抓政策机遇,积极申报中央补助计划项目,2019—2020年共启动项目11个,涉及27个小区、16080户,重点将失修失管的老旧房屋列入改造,计划总投资额4.15亿元,共争取到位补助资金1.7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04亿元,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0.75亿元),截至目前,所有小区均已开工,累计完成投资额1.82亿元,有1个小区已完工。

三、改造成效

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给城市环境、百姓生活带来了以下改善:一是大量违章建筑被拆除,为消防通道、人行过道、停车场所、绿化地带、健身娱乐场所腾退了空间。二是地下管网改造全面实施,城市排渍功能显著增强。结合今年汛情来看,我市已改造的老旧小区总体上经受了持续强降雨的考验。三是社区与物业服务全覆盖的格局初步拉开。其中天虹、南岳两个社区率先启动了物业全覆盖试点工作,已初步实现“有治安防范、有清扫保洁、有绿化养护、有物业维修、有规范停车”的“五有”标准。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步我市将结合改造工作实际,以实现城市再生目标,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以群众关切为重点,提升群众满意程度。立足小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机制,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引导群众参与建、管、运、监等各个环节,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凝聚社会共识和各方合力,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二)以实现再生为目标,提升整体改造质效。立足黄石老旧小区改造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拓展改造思路,围绕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再生,提升改造品质。按照“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分类改造”的原则,综合运用“改、拆、修、腾、搬、抽”改造模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走出老旧小区改造黄石模式。

(三)以平台公司为主导,拓展资金筹集渠道。按照“政府承担一部分、平台投入一部分、社会投资一部分、居民自筹一部分”的模式多方筹集资金。在用好中央补助及地方政府投入资金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公司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发挥带动作用,通过创新整体打包租赁、周边统一管理等方式寻求收益,实现投资和收益滚动平衡。

(四)以优化服务为抓手,整合各方资源力量。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回应民声民意,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在城市整体建设上,坚持老旧小区改造与全国文明城市、山水宜居之城、历史文化名城等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统筹布局,高效推进。在具体项目实施上,整合各方力量,统一规划先行,统筹考虑市政、路网、园林、公安、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等各项规划计划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无缝对接。

(五)以红色物业为载体,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要强化党建引领,倾力打造红色物业,建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要推动老旧小区居民组建业委会,在改造前意愿征集、改造过程中监督以及改造后建立物业服务管理机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与社区、物业公司形成合力,共同构建“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体系,守住改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