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19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与提案办理

关于黄石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住房保障科      时间:2020-10-09 09:57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提案》中所提到的问题,部分已经实施,还有部分问题将在下步工作中逐步推进。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基本情况

(一)工作进展

经摸底统计,全市共有老旧小区493个、160070户,其中市本级老旧小区329个、137205户。2019—2020年全市列入省定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63个,涉及131个小区、58879户,计划总投资额15.92亿元。其中,2019年启动改造 42个小区,29031户,目前所有小区均已开工,累计完成投资额3.23亿元,有1个小区已完工。2020年36个项目,89个小区,29848户,已开工85个小区,累计完成投资额2.42亿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 高度重视,建立机制。成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高位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时,印发《黄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改造范围、改造内容、职责分工、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为扎实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城市环境,切实改善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

2. 统筹布局,合理规划。一是各城区通过组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对小区住宅屋面漏水、楼道破损、照明缺失等各类问题充分调查摸底,征求百姓改造意见,列入项目改造内容。二是住建、城管、城发、自来水等部门积极谋划城市道路、市政、管网、供水、绿化等改造计划,分阶段合理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避免重复开挖施工,有序完善我市城区公共基础设施。三是公安消防提前介入,结合智慧平安小区、智慧消防等工程,指导老旧小区安防系统建设布局,消防设施设备改造,消防通道清理打通。

3. 争取政策,加大支持。我市多次赴省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争取政策,请求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支持我市增加改造计划、指导和支持我市申报老旧小区改造地方专项债。同时,与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展开洽谈,研究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开发性金融合作方式。市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央补助。今年以来,我市全口径申报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中央新增投资特别国债老旧小区红线外改造项目计划,计划申请补助资金总额达到30.69亿元。截至目前,我市两年共争取到位老旧小区各类补助资金8.071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改造工作实际,以实现城市再生目标,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以群众关切为重点,提升群众满意程度。立足小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机制,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引导群众参与建、管、运、监等各个环节,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凝聚社会共识和各方合力,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分步骤地推动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二)以实现再生为目标,提升整体改造质效。立足黄石老旧小区改造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拓展改造思路,围绕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再生,提升改造品质。按照“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分类改造”的原则,综合运用“改、拆、修、腾、搬、抽”改造模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走出老旧小区改造黄石模式。

(三)以平台公司为主导,拓展资金筹集渠道。按照“政府承担一部分、平台投入一部分、社会投资一部分、居民自筹一部分”的模式多方筹集资金。在用好中央补助及地方政府投入资金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公司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发挥带动作用,通过创新整体打包租赁、周边统一管理等方式寻求收益,实现投资和收益滚动平衡。

(四)以优化服务为抓手,整合各方资源力量。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回应民声民意,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在城市整体建设上,坚持老旧小区改造与全国文明城市、山水宜居之城、历史文化名城等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统筹布局,高效推进。在具体项目实施上,整合各方力量,统一规划先行,统筹考虑市政、路网、园林、公安、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等各项规划计划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无缝对接。

(五)以红色物业为载体,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要强化党建引领,倾力打造红色物业,建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要推动老旧小区居民组建业委会,在改造前意愿征集、改造中过程监督以及改造后建立物业服务管理机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与社区、物业公司形成合力,共同构建“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体系,守住改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