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19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与提案办理

关于黄石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2019】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物业办      时间:2019-09-09 08:42

一、我市目前住宅专项资金的申请流程

根据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结合我市实际,目前申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整体流程为:

(一)现场查勘。物业公司、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均可提出维修资金使用动议,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需派员参加现场查勘并对维修资金分摊的范围予以明确。

(二)预算编制。申请人应当按照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要求编制或委托他人编制工程预算,维修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第三方造价咨询审计。

(三)方案制定。申请人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制定或委托他人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使用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名称、维修范围、预算金额、分摊范围及面积、列支范围内维修资金交存情况、业主人数、维修资金余额不足(含未交存)的处理措施、施工单位选择方式、施工管理、工程验收、资金决算方式、施工时间等内容。),《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实施范围、预算金额、分摊范围及面积、申请人、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选择方式、施工管理、工程验收、资金决算方式、实施时间、相关约定等。

(四)业主确认。《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相关业主在《维修资金更新、改造费用分摊书面确认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五)合同签订。确定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合同价款、工程质量、工期、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方式等内容。

(六)申请70%预付款。使用登记请人到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申请使用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七)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发生的费用以及给维修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八)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申请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小组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受益业主代表、施工单位以及第三方造价咨询审计单位。

(九)资金划转。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业主无异议的,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通知申请人开具发票并划转维修资金。

其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分为应急情形和非应急情形,您提到的电梯维修即属于应急维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对于应急情形的申报,其流程为先修再报,即先维修损坏公共部位或设施设备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后再由申报人征集全体业主意见,且只需半数以上业主签字同意,不用达到双2/3同意比例。

二、我市维修资金缴存与使用情况

目前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总额达到7亿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报使用3500万元。其中2009年至2015年,6年间使用维修资金1200万元,2015年我市出台《规程》后,四年间使用2300万元,使用率明显提升。

三、维修资金使用安全是前提。

规程》中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报环节要做好维修方案等相关公示工作及审计工作,这是保障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的必要举措,不能为了提高使用率而忽视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审批的使用率不能与业主收益挂钩,近年来多个小区申报维修资金在公示环节中曝露出隐瞒事实、签字造假等现象,若不重视公示及审计等相关工作,业主利益必将受到损害。

四、进一步工作打算

   《湖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届时将与省管理办法同步出台和完善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并创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化政务系统,如开发使用维修资金业务网络平台、业主查询和表决系统、移动终端APP等信息化媒介,便利业主查询和表决,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提高维修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