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19首页 > 专题专栏 > 远离非法集资

提高警惕—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峡江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10-17 15:41

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

非法集资有哪些新套路?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诈骗类型多种多样

诈骗方式也不断在更新

如何有效防范这些诈骗呢?

特别是

不要轻易相信下面3种人

多和家人商量沟通!!!

01

“老相识、老朋友”

认识已久的人

老相识、老朋友之间可以相互走动

但一旦这些“老相识、老朋友”提出

要带您挣钱、让您投资等等

千万不要信!

如果他们找到您

就说钱都在儿女手里!

02

“不见其人,只听其声”的人

全程在电话中让您买这、买那

远程叫您进行各种操作的人

连真人都没看到过

您敢相信他吗?

无论他是否知道您的名字

以及家庭成员、居住信息

统统不要相信!!!

03

“热情似火,无微不至”的人

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

但也要提高警惕!

“爷爷这是送您的杯子”

“奶奶这是送您的毛巾”

无论“小伙”“小妹”有多热情

给您送了多少礼物

只要让您签字、交卡、说出身份信息

必须警惕!

防范非法集资小贴士

1.准确记录骗子的账号、账户姓名。

2.尽快拨打110或者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3.及时准确将骗子的账号和账户姓名提供给民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紧急支付。

同时提醒大家

要多关心老人、陪伴老人

多多向他们开展防诈宣传哦!

法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