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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非法集资 平安欢度春节

来源:阳原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01-20 15:05

新春佳节是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时期,也正是非法集资风险高发期,请大家提高警惕,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一、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损失自担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于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识破非法集资,防范诱惑陷阱

非法集资花样频出,但“万变不离其宗”,往往通过编造“天上掉馅饼”的神话、许诺高额回报,通过虚构的“投资咨询”公司、编造虚假项目,通过宣传造势一掷千金、制造虚假声势,通过亲情地缘关系,拉拢诱惑,借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广大群众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端正利益心态,守好自己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养老钱。

三、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制裁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其他相关市场主体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均规定了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安等司法部门将对从事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的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提醒广大群众决不参与非法集资,并积极规劝亲朋好友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组织或参与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