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委托审查意见的
公 示
(第二批)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头〔2023〕2441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有关规定,近期我局组织专家对湖北永志矿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进行了审查,现将委托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至2月7日。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1月24日
附件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委托审查意见
(第二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湖北永志矿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延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湖北升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延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