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市批办件审查意见的
公 示
(第五批)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头〔2023〕2441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有关规定,近期我局组织专家对大冶市扬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市批办件审查意见
(第五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大冶市扬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不同意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