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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查意见的公示(黄建资审示〔2021〕29号 )

作者:    时间: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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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资审示〔2021〕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对建筑业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省住建厅网站(http://zjt.hubei.gov.cn/)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

四、在资质批准公告发布后的3个月内,我局将组织对申请企业的资质申报承诺事项进行核查。

五、黄石市住建局驻黄石市市民之家窗口地址: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园博大道北侧市民之家三楼K区,电话:0714-6533667。

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黄石市广州路21号市直部门集中办公区2号楼大厅,电话:0714-6359366。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查意见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9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

公示意见

1

湖北盛鑫商砼混凝土有限公司

首次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2

黄石秦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原因:1、技术负责人信息,填写负责资质类别与申报的不一致;2、混凝土运输车只有8台,混凝土输送泵车只有1台,混凝土搅拌站只提供发票复印件。设备数量不达标。

3

湖北泰华建设有限公司

增项: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原因:1、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无法核查真实性。技术负责人信息中,负责资质类别与申报的不一致。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上工作单位为贵州黔龙建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且发证时间为2019.12.30,但工作经历写2014.7-2021.6就职于武汉诚坤江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存疑;2、混凝土运输车、输送泵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因购置为两家单位);3、提供的评估报告不满足要求,无法解读净资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