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委托审查部分审批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受省住建厅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黄石市住建局驻黄石市市民之家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或我局网站首页“行业数据—企业数据”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
三、黄石市住建局驻黄石市市民之家窗口地址: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园博大道北侧市民之家三楼K区,电话:0714-6533667。
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黄石市广州路21号市直部门集中办公区4号楼409室,电话:0714-6256580。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公示意见 |
1. | 黄石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叁级延期 | 不同意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叁级延期
原因: 人员问题:杨子春、吴小清会计职称证非统考取得,不予认可;职称人员证件未上传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