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鄂建办〔2018〕25)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我局组织专家对受省住建厅委托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和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黄石市市民之家三楼K区市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
三、黄石市住建局驻黄石市市民之家窗口地址: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园博大道北侧市民之家三楼K区,电话:0714-6533667。
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黄石市广州路21号市直部门集中办公区4号楼409室,电话:0714-6256580。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省厅委托)的审查意见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