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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服务指南2

作者:黄丽琴   来源:住房资金管理科      时间:2022-09-26 17:12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服务指南2

住房资金管理科(公积金管理科)

(二)个人账户设立

新设立单位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中心各营运网点,已开通单位版网厅的可在网上办理。

办理要件:

1、《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或《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材料齐全的由前台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柜台业务即时办理,网厅业务一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