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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服务指南1

作者:黄丽琴   来源:住房资金管理科      时间:2022-09-26 17:12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服务指南1

住房资金管理科(公积金管理科)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各营运网点。

办理要件:

       1、《黄石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缴存单位批准设立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注: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由中心自动获取)

1)、党政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依法律规定不需办理登记手续的单位提供其批准设立文;

       3、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窗口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