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19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疑解惑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告知承诺方式为企业快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

来源:法规科      时间:2021-06-02 10:30

一、基本情况

黄石丽岛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411日,向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申请办理丽岛湖景项目12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相关事宜。在咨询过程中,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向该公司一次性告知全部申请材料,并说明申请材料中的有无拆迁还建证明已实行告知承诺制,可由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所在地的区政府进行内部核查,无需企业另行提供。

随后,该企业表明愿意以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并于421日正式提交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要件材料,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受理。经内部核查结束后,422日,该企业取得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背景情况

在黄石市住建局实行告知承诺制以前,开发企业需向区政府提出申请,区政府将办理事项转为区住保局办理后,再由区住保局核实情况,根据实际开具有无拆迁还建证明,最后由开发企业领取,作为商品房预售申请要件提交审批。时间跨度较长,开发企业需多次跑腿,既给企业造成“办事难”的印象,又未实现“减证便民”,服务效能不高。

三、经验做法

(一)以民为本,回应社会关切。事前,我局进行充分研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聚力解决服务对象反应较多的、办证焦点难点问题,在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方式上下功夫,严格落实《黄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办事,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有效缓解“办证难”问题,让申请人享受到了“一次办理”的快捷和便利,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

(二)审慎研究,兼顾便利与安全。在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时,我局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基本原则,在与证明出具部门多次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根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内容,仔细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告知事项的内容、用途、依据、法律效力等进行说明,经局法律顾问审核后,上报市司法局。

四、实施效果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黄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避免来回跑、反复跑,依法依规减少证明事项,并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宣传,积极营造了减证便民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体现了有温度的行政执法。(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